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便函〔2021〕300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组织企业网上填报材料。企业登陆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网站(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进入“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数据和上传材料,并按时上交企业纸质材料。
二、各区网上审查材料。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如有必要,可实地核查)。
三、各区上报。请各区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附件6)、企业纸质资料(一式两份)报我局技术创新科。上报文中需列明本年度应参加评价的企业、审核通过的企业、审核未通过的企业、未按要求提交评价材料的企业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可申请名称变更的企业,除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要求提交相关变更资料外,同时应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评价材料。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82160249)
附件1_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附件2_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
附件3-5纸质材料编制要求、申报系统附件上传要求、承诺书
附件6_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