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提高我区能源和节能工作决策的科学性,为落实有关工作措施提供智力支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局拟筹建佛山市禅城区能源和节能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征集范围包括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从事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受委托的工作中能够独立形成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负责。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现场踏勘的身体条件。
3.愿意接受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为禅城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解答、评估验收等服务,并接受监督与管理。
4.参与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工作相关业务培训。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专业条件。
1.具有能源、节能、经济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电力、经济、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陶瓷、装备制造、信息网络、建筑、交通、设备工艺、废物处理、农业、林业、公共机构、金融、商贸等方向。
2.从事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等相关领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精通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承担过本领域工程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3.了解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等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熟悉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节能降耗低碳技术,熟悉用能设备和用能特点等。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我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等领域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和重大事项研究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二)为我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项目的评审、评估、验收等提供评估建议和宣传培训提供支持。
(三)参与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科学论证及推广应用工作。
(四)承担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征集流程
(一)专家自愿申报并如实填写《佛山市禅城区能源和节能专家库入库申请表》,申请表需由专家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的人员于11月25日前向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盖章的《佛山市禅城区能源和节能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三)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fgt)进行公示。
联系人:柯晓明
电子邮箱:fgjnyk@chancheng.gov.cn
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能源和节能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