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广东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水平,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科学发展,省科技厅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科学计算等,对全省自愿参与考评孵化器的管理制度建设、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社会贡献等进行了综合考核。18日,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结果公布。
根据考评结果,全省共有31家孵化器获评为优秀(A类),5家孵化器评为良好(B类)。佛山获评A级并获得市(含顺德区)财政补助的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将获省财政按照相应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可达市(区)财政补助额的50%。
截至目前佛山共有各类综合孵化器34家,入孵科技型企业超过1500家,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工业设计、高新技术服务等领域。孵化器已培育出高新技术企业50家、上市公司9家,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载体。
关于孵化器,
佛山还有这些政策你知道吗!
1、《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
根据2015年出台的《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今后我市每年亦将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孵化器发展,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分为补贴类资金和资助类资金。
补贴类资金:包括新增孵化面积补贴、创业导师工作补贴、大学生创业辅导补贴、投资和信贷补偿、创客空间建设补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等。
资助资金:对运营良好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100万元资助;对当年运营被省科技厅评价为A等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元资助;孵化器当年获新认定30家以上、10家以上、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将分别获得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不等的资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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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和《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
2016年初,为了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向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初创型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及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佛山市政府出台了《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和《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
市孵化器创投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明确,市孵化器创投风险补偿资金规模4000万元,按照实际情况在佛山市创新型城市专项资金中预算安排,与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省创投风险补偿资金)联动。对创业投资失败项目,市孵化器创投风险补偿资金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2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省创投风险补偿资金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3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省、市两级财政共同对单个项目的风险补偿或本金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市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明确,市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2000万元,我市已设立的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市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中安排,与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省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联动。对孵化器内在孵企业首贷出现坏账项目所产生的风险损失,市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的40%给予金融机构补偿,省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的50%给予金融机构补偿,省、市两级财政共同对单个项目的信贷本金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60万元。
3、《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
近期,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希望各方通过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项目的政策优势,调动“三旧”改造和“工改工”等项目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积极性,更好地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办法》提出,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项目实行资格准入受理制度,符合若干认定条件的新建和已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以按照规定提交申请资料。而转让对象也需要符合《办法》中的规定,其资格由所属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