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政府日前印发《顺德区创新创业种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顺德将投入2亿元,设立顺德区创新创业种子基金扶持创新创业。
顺德区创新创业种子基金作为政策性基金,包含顺德区大学城创新创业种子基金及顺德区德顺国科种子基金。顺德设立种子基金的目的是通过对种子项目的投资,引进与顺德产业发展相关的研发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吸引高层次人才落户顺德发展。
根据《办法》,顺德区大学城创新创业种子基金总规模1亿元,首期2000万元。种子基金资金来源包括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区内各镇街资金等; 顺德区德顺国科种子基金总规模1亿元,首期100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等。
种子基金采取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运作。种子基金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标的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额的30%,且不成为第一大出资人。其中,顺德区大学城创新创业种子基金单笔投资金额原则上不高于100万元,顺德区德顺国科种子基金单笔投资金额原则上不高于500万元。
此外,种子基金所投资项目,须满足发展阶段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公司成立不满3年,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元,且具有对新技术、新思维、新商业模式的发掘能力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