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2024〕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我厅于2023年6月11日发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892号),对1103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展动态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评定优秀等级的工程中心83家(附件1)。
二、拟评定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766家(附件2)。
三、拟评定基本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85家(附件3)。基本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限期1年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进行整改评估。
四、拟评定不合格等级及非正常参与评估的工程中心169家(附件4),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撤消其工程中心资格。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提供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匿名提出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乐章、周兆明
电 话:020-83163264、020-83163464
邮 箱:skjt_gcjszx@gd.gov.cn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附 件:1.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优秀名单
2.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合格名单
3.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基本合格名单
4.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不合格及未正常参与评估名单
省科技厅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