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科局、各企业:
根据《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佛山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经信〔2016〕2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组织禅城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2018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完工评价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求
根据《关于放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范围的通知》文件要求,禅城区内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可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程序提交完工评价申请。
(二)申报项目要求
技改项目完工时间为2017年1月-2017年12月,且符合实施细则、有意向申请事后奖补资金但项目未进行完工评价的。
二、完工评价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广东省工业企业事后奖补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附件2);
(二)广东省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总结报告(附件3);
(三)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四)税务部门(含国税、地税)出具的完税证明;
(五)企业营业执照;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17 年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16 年度审计报告及2017 年度财务报表);
(七)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须包括项目总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内容要点;
(九)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及其相关凭证(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
(十)真实性承诺(附件4);
(十一)其他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请申请完工评价的企业登录省监测系统(http://210.76.70.91/Portal)进入项目跟踪模块,于5月14日(星期一)前按要求上传材料,填报项目完工信息,提交项目完工评价申请。
(二)请申报企业于5月14日(星期一)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编写目录及页码双面打印并胶装,与纸质一致的电子盖章版刻录光盘一份)送至我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1.关于放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扶持范围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工业企业事后奖补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附件3.广东省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总结报告
附件4.企业真实性承诺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4月26日
(联系人:李想,联系电话:82340856,电子邮箱:1709868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