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特派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科知〔2015〕19号)和《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特派员工作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佛科知〔2017〕5号),加强对佛山市专利特派员的管理,提高我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现组织开展佛山市第一批专利特派员年度综合评价工作,并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由佛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认定,并签订了《佛山市专利特派员聘任协议》的佛山市专利特派员。
二、工作评价期限
2016年9月5日-2017年9月4日。
三、申报考核材料与报送方式
(一)《佛山市专利特派员工作自评表》(详见附件2);
(二)工作总结报告(详见附件2);
(三)案例分析报告(详见附件2);
(四)相关佐证资料。
以上材料需全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直接报送(可邮寄)到佛山市专利代理人协会。
截止报送时间:2017年9月22日下午17:00,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其特派员评审资格。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专利代理人协会
联系人:佘晓杰、尚慧,电话:0757-82960883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01号工人文化宫(原佛山科学馆)后座2楼。
附件:1.佛山市第一批专利特派员名单
2.《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特派员工作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佛科知〔2017〕5号)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