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近日出台《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成立“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子基金”,将从平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等方面给予支持。该政策释放出鼓励龙头企业自建研发机构的信号。
《办法》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做大做强,对经认定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给予政策扶持,希望龙头企业通过自建的创新平台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而对于企业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也非常大,包括按照创新平台新增研发设备投入金额的20%给予设备投入资金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100万元、50万元;若平台运作良好且依托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及以上,将按标准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两个等级的补助。
《办法》也提出对区内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扶持。目前,南海区有8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办法对于经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但未享受南海区“推进品牌战略与自主创新扶持奖励办法”科研经费补贴的,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50万元,对未享受租金补贴的机构给予租金补贴,同时对运作良好的机构给予额外的补贴。
《办法》还提到对技术转移中心的扶持,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到南海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对经科技部门认定对经认定但未享受租金补贴的技术转移中心给予租金补贴,对上一年度推动南海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3项且引进人才团队2个的技术转移中心,给予三年每年30万元运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