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21号)的文件精神,为落实好《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扶持,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优化企业申报辅导服务,使更多企业深入了解、熟悉扶持政策以及享受相关配套奖励,我局委托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组织开展2016年度禅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年度首次实现上规模的小微型工业企业、商业批发业企业和商业零售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17年4月10日—5月10日。
三、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二)《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对);
(四)企业实现上规模当年及上一年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企业实现上规模当年及上一年的年度纳税证明;
(六)企业纳入佛山市禅城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名录库的证明(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部门出具);
(七)申请前连续3个月的统计报表(经统计部门确认)
(八)企业实地照片(照片应多角度、多层次反映企业场地面貌、设备装备、生产经营、产品类别等情况,不少于5张)
(九)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按上以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及各有关企业积极配合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开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应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附件2)的要求,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二)《2016年度首次实现上规模企业名单》(附件3)是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提供,请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认真核对,如有不对应的企业名单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并于4月13日前将各相关企业的联系方式,以及各镇街联络员名单(附件4)报送至我局。
(三)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好材料并装订成册,并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一份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
刘丹,联系电话:88755292、18064604807,电子邮箱:liud@fsipa.org;
张露,联系电话:88755292、18934376347,电子邮箱:zhangl@fsipa.org。
(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郭亮,联系电话:82341591,电子邮箱:yymm119@126.com。
附件:1.
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佛禅府办〔2016〕21号).doc
2.
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
3. 2016年度首次实现上规模企业名单
4. 各镇街联络员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