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禅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宣告启动。昨日,禅城区召开2019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启动会议,公布申报和评审实施相关方案。据悉,本次区政府质量奖将授予不超过4家企业,每个获奖组织将一次性获得奖励100万元。
禅城区政府质量奖是禅城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由区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从2017年开始实施,每两年评选一届,今年是第二届“区奖”评审年。禅城区委常委何战表示,区政府质量奖,将会使企业品牌商誉得到很好提升,是企业迈向标杆企业、示范企业的重要渠道。
相关实施方案规定,申报对象为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7个条件,包括属于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5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服务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经济效益好等。申报时间9月26日截止。
会议要求,要集合多个部门单位的力量做好区政府质量奖申报的推荐工作。评审环节包括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合议选出不超过4名拟获奖企业。荣获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区政府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牌,并给予每个获奖组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附件:1.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79号)
2.2019年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