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科局,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粵经信民营[2017]3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方向
(一)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二)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三)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
二、申报条件
按照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奖补工作指引(详见粤经信民营[2017] 318号)要求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各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情况,按因素法制定资金转移支付计划,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统一拨付资金至各区。资金采用滚动预算管理,当年资金有结余的,可结转至下一年使用。
(二)各镇街经科局组织、发动本区域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推荐项目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2月1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中小企业科,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250807393@qq.com。
附件1.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1月23日
(联系人:林春绢,联系电话:82340862 邮箱:2508073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