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技金融网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科技动态 金融动态
会员推介 专项申报 协会简介 信用建设
交流园地 传媒聚焦 创客之家 协会党建
人才需求      
首页 > 政策法规 > 财税政策财税政策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调整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

 
日期:2023-12-28 点击数:855 共有条评论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到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制造业当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函〔2023〕302号文)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阶段性调整我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2024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4%,其他缴费标准(不含失业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按现标准执行。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0日

 
上一篇】【返回顶部】【下一篇
 
看不清楚可点击这里更换!
Copyright © 2014-2015 www.foshank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站的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谢谢!
联系电话:0757-83303138 传真:0757-83303136 E-mail:fskjjrxh@163.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9楼912室
佛山金葵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Zyyeasy@163.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5111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