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市重点项目工作局获悉,《佛山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于日前发布,我市拟每年安排3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奖励全市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企业,促进全市“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工作,加速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拟设立佛山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对全市新签约引进或增资扩产的已落地重大产业项目进行支持、补贴和奖励。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技术研发、固定资产投入和配套设施、厂房租赁、市场开拓、关键人才引进、贴息等领域。目的是通过支持奖励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每年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助力企业尽早开工建设、竣工达产,在促投资、稳增长、创税收、增就业等方面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该专项资金围绕培育打造“2 2 4”八大先进制造业集群目标,重点支持奖励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总部经济和“四新”经济的企业项目,以及金融、信息技术、研发设计与专业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总部项目,现代农业项目。
专项资金将按不同类别的项目给予不同支持奖励,每年度支持奖励的重大产业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例如先进制造业项目,外资项目实际投入注册资金(新设或增资,下同)超7000万美元(含,下同),其中实际外资比例不低于50%; 内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10亿元,其中工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专项资金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注册资金或固定资产投资的5%予以支持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