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参与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
(二)项目承担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比较健全的科研、财务和知识产权等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技术鉴定的申报,本次技术鉴定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第一批鉴定企业申报时间:2021年2月22日—4月2日17:00截止。经区审核通过后,市科技局于4月中旬前向申请单位反馈形式审查意见,形式审查发现问题的,可退回企业修改补充材料1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可在4月下旬在系统上查询技术鉴定结果。
三、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发展科,何伟东、马嘉芙,82340821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