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佛山市禅城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透露,设立招商引资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先进制造业企业落户或增资扩产,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禅城的招商引资发展专项资金分为项目落户奖、增资扩产奖、重大项目奖三大专项奖,支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
申报奖励的企业需符合相关标准。现代服务业企业,要求内资类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外资类外方股东认缴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及以上,其中外资类企业要求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实到外资达到外方股东认缴注册资本的50%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需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及以上,且内资类实际到位注册资本达3000万元及以上、外资类外方股东认缴注册资本达500万美元及以上,其中外资类企业要求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实到外资达到外方股东认缴注册资本的50%以上。
符合标准的企业落户禅城,或禅城现有企业增资扩产达到该标准,可申报项目落户奖或增资扩产奖。现代服务业企业落户或增资扩产,按正式运营后至申报奖励前已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的5%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先进制造业企业落户或增资扩产,正式投产运营后,经认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人民币。
而对于具有特别重大产业链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可由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一企一策”方式给予重大项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