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参与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实施研发必备的场地、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
(二)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三)本批次项目鉴定以企业自愿为原则,依企业需求而开展,税务机关不以申报扣除前企业是否提请鉴定项目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有关鉴定结果会与税务机关共享。
(四)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五)每个单位在系统上提交的技术鉴定项目数量不受限制。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企业需在有效期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的“创享易”模块(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businessEnjoyEasy/index)进行技术鉴定的申报,本次技术鉴定无需付费和提交纸质材料。
(二)第一批鉴定申报时间:2023年3月16日—4月10日(24:00截止),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发展科:林康金,82340845
佛山市科技局:83362753
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57-83282211
佛山市加计扣除技术鉴定QQ群:
423712757(一群) 438595079(二群)
456595462(三群) 496230760(四群)
附件: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3月16日